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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背景下
少数民族无形遗产的保护与发展(提要)

一、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艰难处境
    目前,我们讨论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有许多误区。一方面,我们更多地被他们丰富的民风民俗吸引,另一方面,我们各取所需地把他们的文化分成许多小块,从各自的领域去研究,使用。这样取舍结果,无法从一个物种的完整性和文化的全面性上去了解少数民族文化,少数民族文化也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二、 生态环境的整体性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同时保护这个地区人种的有形、无形文化遗产。在实施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中,必须有意识强调保护人种文化遗产,只有重视这一点,才可能完整地保护生态环境。
    要保住少数民族区域性文化不发生全面变化,必须要保住少数民族群体不流散。只有解决了大部分人种的群体性稳定,才可能留下整体性文化,留住这种文化的原生环境。特别在无形遗产方面的保护,如没有一定群体的传播和继承,保护特殊“文化群体”只能是一段时间,一旦这种文化群体没有了整体生命繁殖力,整体的文化发展就会停止。

三、 发展经济,保护文化
    开发生态旅游、解决地区经济发展,要有效地引导保护人类文化遗产。
    二十一世纪的到来,实际是一个竞争创新社会的到来。没有独特的创意、没有独特的创新,就没有生存的空间,也就没有竞争的机会。因此,保存自己的民族文化特色就是保持自己的生存空间,也能发展属于自己的特色经济。

四、 政府承担首要责任
    政府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发特色文化、发展特色经济。要解决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就要有效地保护地方生态资源和保护地方文化遗产,进行区域性生态资源有效的规划、实施、保护。
作为地方性政府,需要制定区域性可持续性发展规划,该计划必须把保护“生态资源”放置第一位,第二步从保护有效的结果上去发展地区性经济开发。同时,在设计和制定计划初期,要充分认识保护地方特色文化的重要性及树立地方特色文化品牌意识。因此在实施过程中,随时要回头检讨政府在执行持续性发展计划时,是否削弱地方性特色文化、削弱区域性生态环境保护。

五、 把抢救无形遗产纳入世界遗产保护
    设立世界遗产保护,是一项非常有实质性的保护措施。但在中国,近十年来申报成功的项目主要集中在自然遗产和遗址遗迹上,对体现大量人文遗产的少数民族种群聚居地区、生活与生产方式的遗产保护不重视,也不认真。形成“家家都管,家家都不管”的现状。由于中国至今未有国家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管理委员会专职机构和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申报遗产保护的计划、内容和组织工作完全靠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他们的认同、认知,决定了“遗产”的命运,也决定了挽救的时间。这就是中国面临保护的尴尬和无奈。

六、 从保护巫师、民间艺人、老年人,看无形遗产的保护
    在传统庆典、祭祀活动中,最重要的主持人就是巫师、寨老、说唱艺人及老年人,他们是整个活动的灵魂人物,一举一动都代表着与神灵的交流,与世间的对话。他们是真正表现无形文化遗产的载体,是无形文化遗产的活化石。
    我们应组织一个完整计划,名称叫“记录历史、记录文化、记录我们自己”。把每一个不相同的民族和每一个民族中不相同支系的巫师、寨主、民间艺人及80岁以上的老人在各地区集中,选择出具有代表性的一定数量人员,利用今天可行的一切技术手段,把他们“存”下来,“活”起来。

七、 恢复传统庆典、祭祀,也是保存无形遗产
    恢复传统庆典、祭祀活动是保存少数民族无形文化遗产的最佳手段,也是目前国情允许的条件下,可采用的大范围、大面积的保护措施。
    传统节庆、祭礼活动作为一个文化载体,有非常明显的地方性和群众性。一方面不用考虑投资初期的大量的资金,就会有很好的经济收益效果。再由于有非常好的群众市场,参与的程度很高,可以树立自己区域性品牌,形成自己的形象代表,可提高地方文化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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