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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把抢救无形遗产纳入世界遗产保护

    目前,中国对世界遗产的认可和申报,在各级政府工作中已得到重视。但在有些地区,认为世界遗产的申报成功,就是金钱“白花花地”流了出来。是否能真正认识到世界遗产的实质在于全面保护文化,那就另议了。

    中国西部地区,仅少数民族数量就占全国55个少数民族的84%左右,是46个世居民族集居的地方,也是保存文化原生态类型繁多的地区。西部由于自然环境条件特殊及交通状况延后,仍有许多地区处在完全封闭或半封闭的状况中。外来文化的影响相对很少,现保存着相当丰富的土著人文文化及地方风俗,原始的民风民情仍很浓厚,土语、宗教、节庆、礼仪、工艺等文化的特殊性仍很完整。目前他们与外界的信息不便,加之受教育的程度普遍不高,仅仅依靠他们自身的觉悟去保护这些人类的珍贵文化遗产,或自身去重视这些文化过程,是不够的。不仅老百姓无法理解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就连地方政府及官员也不可能有共识。更严重的问题是,在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去实施保护,遭到的毁灭性灾难和外界文化的侵入进程会加剧,形成保护措施未全面开展,因“保护”产生的外界影响会全面冲击该地区脆弱的文化差异。也就出现我们文博界的尴尬“出土一批,破坏一批”的状况。在这里一再强调有条件的设立世界遗产保护,指的就是面对这种状况的保护工作,要设定科学的各种保护措施和手段,才能达到保护原则。

    文化遗产包括有形遗产,也包括无形遗产。对有形遗产,政府部门已形成一定的法规,因此,被破坏的相对要轻。而无形遗产,却一直未被重视,加之如“文化大革命”、“扫除封建迷信”等等,使中国的大量无形文化遗产已被清除或断代。“断代”不仅是带来这种无形遗产文化的完全消失,而且连生活在这区域的后代青年人,已不认识自己过去的历史,不认同自己曾发生过的文化行为。

    设立世界遗产保护,是一项非常有实质性的保护措施。但在中国,近十年来申报成功的项目主要集中在自然遗产和遗址遗迹上,对体现大量人文遗产的少数民族种群聚居地区、生活与生产方式的遗产保护不重视,也不认真。形成“家家都管,家家都不管”的现状。由于中国至今未有国家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管理委员会专职机构和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申报遗产保护的计划、内容和组织工作完全靠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他们的认同、认知,决定了“遗产”的命运,也决定了挽救的时间。这就是中国面临保护的尴尬和无奈。

    目前,中国的学术机构和文化机构不是一个有钱机构和权利机构,对区域性,大面积系统地组织抢救文化遗产的工作和责任,仅交由他们来实现是不实际的,也是无法保证的。应该在设立世界遗产保护的基础上,调动国家的责任,成立国家级的专业保护机构,采取有效的措施,有条件的让政府各部门、各组织认识到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无形遗产的重要性,才能促成世界遗产组织把中国面临的即将要消失的文化遗产,系统地纳入世界遗产保护范围,并在有限的时间里,重点纳入要消失的少数民族小种群文化和其赖以生存的文化原生环境。通过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教育和帮助各民族重视自己,提高各民族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申报世界遗产的同时,要把抢救无形遗产的意识提到首位。针对人口非常少,居住的地区又独特,相对又比较集中的少数民族区域,应该纳入“抢救性”保护范围。这样,在申报的同时,可以更加系统地考虑遗产的全面保护工作和采取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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